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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天说法

一辩到底

文字:[大][中][小] 2021/11/1     浏览次数:    


——谢添      

今年89日我有幸加入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实现了我踏入律师行业的梦想。尽管此前我从事的是财务、审计工作,但我也深知诉讼律师的战场就在法庭,法庭辩论技巧就是律师们要去追寻的艺术,只要法官还没有敲响闭庭的法槌,律师就应当保持一辩到底的法庭风格。

《超级说客》是由著名学者林正编著的哈佛法学院辩护智慧全书系列书籍之一,全书用十二章和50万字的篇幅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美国著名律师大咖们的法庭辩护智慧,采用“一句话提炼精髓(主题)--展开主题--配套的大小案例介绍--最后总结”的体例来介绍某单个或一系列法庭辩护原则、理论、技巧。这样的结构可以将每个知识点较为全面、准确地推到读者面前,使读者易于理解和吸收每个知识点。

                     

一、不要过早下结论

告诫律师们不要在当事人提供的一些表象信息中去为客户设计方案,要知道律师的价值是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并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当律师的思考停留在表象中时,就难以帮助客户实现其想获取的最大价值,等同于无法从客户手中获取提供法律服务的最大报酬。要想办法掘取问题背后的真正目的。在本人第一次“接单”的过程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案件被告方(丙)找到我,提供了传票、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乍一看原告甲状告的是乙、丙、丁,通过对案情的进一步了解后发现,实际上原告甲和乙存在关联关系,本起案件的实际目标是丙、丁。如果在未能了解到这里就贸然下结论,那么制定的方案里面可能就不包括对被告乙的防守和进攻。因此,新手律师不可心浮气躁,要学会发掘问题背后的真正目的,也要保持必要的耐心和冷静,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前,不可过早下结论定方案。

二、让当事人做决定

律师应当是在充分掌握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经验、检索等技能为委托人提供行动建议、诉讼方案,把案件过程编制成选择题,让当事人做选择。这是本书作者引出的观点,在中国,当事人花了律师费大概都会认为律师是万能的,如同病人挂了专家号一样,没有人想在焦头烂额处理纠纷之际还去作出一个专业性很强、风险很大、结果很重要的选择,律师很大一块价值就是帮助当事人渡过诉讼阶段内心的不安时期。就像我的指导老师郑大为副主任说的一样,律师就像铁索桥上的栏杆扶手,没有的话,行人小心一点也是可以通过,但他们过桥时的心态会完全不同,这就是律师最大的价值,而不仅是赢得官司。方案需要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告知诉讼风险后实施,律师既不能擅做主张,也不可把当事人撇在一边,必须是发挥专业人士的价值给当事人指明道路,而后由其作出决定。还是那句话,当事人的需求点就是律师的价值点。

三、公平的和解

中国老百姓眼中的诉讼往往是对簿公堂、唇枪舌剑、你死我活,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大量采用诉前、诉中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公平和解就需要律师掌握高超的谈判技术。法律谈判分为两类:对抗性谈判和解决问题型谈判。从名称就可以很好的理解两种谈判策略的不同。对抗性谈判很简单,谈判者认为一场诉讼或争议中利益的总量是固定的,双方在玩一场“零和游戏”。我认为这种谈判策略适合争议焦点简单明确,性格坚毅、擅于对抗的律师使用。解决问题型谈判就是谈判者以双方的需求出发,在谈判中通过对双方诉求的分解和延展,试图找到新的价值点,以至于双方在握手言和的时候都能较为满意的接受方案,使得双方总体利益实现最大化。该策略适合争议焦点模糊、案情复杂、当事人价值易于拓展的情况下由擅于识别价值的律师使用。

               

四、挖掘案件的全部事实

挖掘案件事实是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的,而事实的掌握是一切成功诉讼的基础。对案件事实部分的处理就体现了律师职业价值观的分歧:①效益型律师。即追求成本效益配比,认为凭借丰富经验可以不去确认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实,因为经验告诉他不肯能有别的情况出现,就算没有了解,也稳操胜券。②价值型律师。这类律师追求重大型案件的成功和高额的律师费用,认为案件必须搞透搞准,甚至经过整理,律师比当事人更了解案件的情况,认为掌握全部事实才是法庭胜利的基础。本书主张新手应朝着第二类律师方向发展,但我认为无论选择哪种风格,都不影响事实在诉讼过程中的绝对核心地位,只不过面对律师成长阶段不同和具体案件情形的不同,才会出现两种风格恰当性的不同。新手律师事宜选择价值型律师作风,不惜花费巨大的时间成本去尽可能掌握案件事实,这是大有裨益的,通过时间的付出和严格的锻炼才能逐渐形成经验,才有可能去适用效益型律师风格。又如类型化的批量、简单案件可能更适合效益型风格,因为处理这类案件的技术具有可复制性且诉讼风险较低。

无论怎么选择那种风格,所有的法律适用、技能技巧等决定案件成败的因素都是围绕案件事实展开的,诉讼过程中案件事实始终处于核心位置,必须深入地研究案情。

五、精心准备是办理复杂案件的唯一办法

前面说到探究案件事实,这只是精心准备的一部分,实际上精心准备应当是分布在案件的每个阶段。这部分内容其实就是用西方的语言介绍中国的一句古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复杂案件的每个细节都可能是撬动案件成败的支点,这些细节需要用严苛的态度去准备。举一个简单例子,我在办理一个执行案件立案手续的时候,仅携带了我自己准备的立案资料,而未携带案件整套卷宗,以至于最后因为缺少一个裁定书原件而未能办理成功。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是否精心准备的问题,也是一个经验问题:此前办理的执行案件均不涉及保全,所以不涉及保全裁定书及回执的问题。但若我做到了精心的准备,识别到该案存在保全,是不是就有可能通过询问其他律师而规避了该失败风险?所以,想要顺利成功,少不了精心准备,尤其是复杂案件。

                                                       (供稿:谢添)

 

 

 

 

作者简介:

谢添,男,合肥人,汉族,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拥有十年财务及审计工作经验。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了律师梦想,现就职于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涉财税、涉公司法、涉审计、造价、评估等经济纠纷案件的承办与指导。

谢添律师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成功负责过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国家财政部、合肥市财政局、国家电网等单位的大型项目,并受到过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专门的书面表扬。谢添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知经济纠纷领域的矛盾结点,擅长合同纠纷、股权纠纷、财税纠纷等经济类案件,致力于发挥特长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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